一般資料
地區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導的基層醫療服務,以公私合營、醫社合作及地區為本為原則,配合外展服務,目的是:
- 提高市民對疾病預防的意識及增強他們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;
-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,以預防慢性疾病;
- 對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,以控制病情;
- 增加市民獲得基層醫療服務的渠道。
每區的地區康健中心由一間主中心及附屬中心組成,作為地區的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。
主中心將會透過個人化及小組形式的基層醫療服務,包括第一類及第二類服務。附屬中心將會提供健康推廣、教育、疾病篩查計劃及其他小組活動。
參加資格
合資格的香港居民。
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簽發香港身分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及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
參加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。
服務計劃及費用
會員登記費用全免,一經登記後,參加者只要繼續合符資格,會員資格不變。
第一類服務包括健康推廣/教育 。第二類服務包括健康風險因素評估、糖尿病高血壓篩查、血脂檢查、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區復康。
透過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互通市民的臨床資料
為確保醫療服務的連續性,所有地區康健中心服務使用者及服務提供者都需要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。獲得服務使用者的同意後,服務提供者可根據服務需要而透過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互通市民的臨床資料。
第一類服務包括健康推廣/教育 。第二類服務包括健康風險因素評估、糖尿病高血壓篩查、血脂檢查、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區復康。